中国摄协关于推荐参评第六届“啄木鸟杯” 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的通知
中国摄协各团体会员、各专业委员会、广大摄影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文艺评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做好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激励”的具体部署,根据《中国文联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国文联加强改进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座谈会部署安排,为有效激励广大文艺评论工作者,充分发挥文艺评论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重要作用,中国文联、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决定举办第六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中国摄协作为本次推优活动的推荐单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项目 第六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本着注重导向、追求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分设年度优秀文艺评论著作、年度优秀文艺评论文章2个项目。 1. 推出年度优秀文艺评论著作5部左右。 2. 推出年度优秀文艺评论文章20篇左右。 二、报送要求 作品报送以中国摄协各团体会员、各专业委员会推荐为主,同时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自荐作品。 (一)报送名额 1.每个团体会员或者专业委员会推荐著作1部或者文章1篇。同一作者限报著作1部或文章1篇。 2.为扩大推优覆盖面,文章或著作已入选过第1-5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的作者,五年之内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3.自荐作品同一作者限报著作1部或文章1篇。 4.中国摄协作为推荐单位,将统一组织初评并对优秀作品予以推荐参评。 (二)材料报送要求 1. 报送作品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文艺评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见解独到、文风清新,在学术界、社会上产生较大积极影响。著作应注重对新时代文艺理论、文艺作品、文艺现象、文艺思潮等的阐释和评析,文章汇编不纳入推选范围;文章应以文艺评论为主,注重针对性、当下性、时效性,字数不少于3000字。 2. 报送作品应为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内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正式首次公开出版发行的文艺评论著作(不含文章汇编)和在报纸、杂志、图书上首次公开发表的文艺评论文章,应有标准书报号、刊号。 3. 报送著作需提供原作5部;报送文章需提供发表原件1份(刊物带封面、目录页、本人文章首页,报纸带报头、本人文章页)和word格式文件。 文章类word格式文件要求: 大标题:黑体三号 作者名:宋体小四号 正文:宋体五号首行缩进2个字符 一级标题:黑体小四号,段前1行,段后1行 二级标题:宋体五号加黑 行间距:单倍1 4. 按有关规定,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注:如作品未获得推荐资格,报送材料可退回。 三、报送截止日期 请于2021年8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寄至中国摄协理论研究处(原件材料以邮戳或寄出时间为准)。 四、评审程序 评选环节分为初评、审核、复评、终评,设5个评选组,分别为(1)舞台艺术组(2)视听艺术组(3)造型艺术组(4)艺术学理论组(5)文学组。为突出推选活动的权威性、公正性,评选都采用匿名评审和回避制度。 1. 初评及审核 中国摄协作为推荐单位负责组织初审,获得推荐资格的作品将报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进入复评。 2. 复评 复评委员由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聘请知名文艺评论家、艺术家担任。复评按照本组所申报作品总数约30%的比例进入终评。 3. 终评 终评委员由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聘请各相关艺术门类的权威专家担任。终评结果报中国文联党组审定后公布。 五、成果展示 举办第六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结果发布会。推优结果通过《中国艺术报》、《中国文艺评论》、中国文艺网、中国文艺评论网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推介。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摄协理论研究处 电话:010-65286116(兼传真)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 邮箱:lilun005@163.com 邮编:100007 中国摄影家协会 2021年8月5日